告知函会交给仲裁委员会吗-刘羽莎律师|法行宝
2025-11-08 劳动纠纷

告知函是否会交给仲裁委员会,取决于告知函的内容、目的以及劳动仲裁的具体阶段和程序要求,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告知函作为证据提交的情况

  •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告知函的内容与案件争议焦点直接相关(例如:用人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资调整告知等),且该告知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如解除理由、工资标准等),则通常需要作为证据提交给仲裁委员会。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若告知函是证明主张的关键材料,必须提交。

2. 告知函作为程序性文件的情况

  • 如果告知函是用于通知仲裁程序进展(例如:告知仲裁庭组成、开庭时间等),则通常由仲裁委员会直接发出,无需当事人额外提交。
  • 例外情况:若当事人需主动向仲裁委员会说明某事项(例如:延期开庭申请、回避申请等),可能需通过书面告知函形式提交,此时需按仲裁委员会要求提交。

3. 告知函的提交形式与要求

  • 书面形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因此,若告知函需作为证据,应提交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 份数要求:通常需按对方当事人数量+仲裁委员会1份提交(例如:对方1人则提交2份,对方2人则提交3份)。
  • 提交时间:需在仲裁庭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逾期可能不被采纳。

4. 未提交告知函的法律后果

  • 证据失权:若告知函是关键证据但未提交,可能导致仲裁庭不予采信,进而影响案件结果。
  • 程序延误:若因未提交程序性告知函导致仲裁程序延误,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按撤诉处理)。

法律建议

  1. 明确告知函性质:先判断告知函是证据材料还是程序性文件,再决定是否提交。
  2. 及时提交:若需提交,务必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并保留提交凭证(如签收单)。
  3. 咨询专业意见:若对告知函的提交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指导。

总结:告知函是否交给仲裁委员会,需根据其内容、目的及仲裁程序要求判断。若涉及案件事实证明,通常需提交;若为程序性通知,则由仲裁委员会处理。建议当事人谨慎对待告知函的提交,避免因疏忽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