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12天,用人单位应当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具体计算和发放规则如下:
1. 工资计算方式
- 日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 = 日工资 × 实际工作天数
其中,日工资 = 月工资标准 ÷ 21.75(月计薪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
示例:
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5000元,则日工资为5000 ÷ 21.75 ≈ 229.89元。
工作12天的工资为:229.89 × 12 ≈ 2758.62元。
2. 发放时间与形式
- 发放时间: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如每月10日)发放工资。若未约定,应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
- 发放形式: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如银行转账、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抵扣。
3. 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 克扣工资: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未满”“未通过考核”等理由拒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 低于最低标准:若计算后的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北京为27.89元/小时,按日折算约223元/天),需按最低标准补足。
4. 维权建议
-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并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总结:试用期工作12天,用人单位必须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法定标准。若遭遇克扣或拖欠,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具体案例或地区差异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