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定向培养协议或具有劳动关系性质的其他协议(如聘用协议、劳务协议等,若实质内容具备劳动关系特征)可能会使应届生失去应届生身份;而签订实习协议、常规三方协议(未包含具体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类似劳动合同条款的)通常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
详细分析:
会失去应届生身份的合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正式协议。一旦签订,即表示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缴纳社保是判断是否为应届生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届生身份通常会丧失。例如,小张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参加了一家企业的校招,并顺利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后开始正常上班,企业也按照规定为他缴纳了社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张就不再具备应届生身份。
服务期协议或定向培养协议:这类协议通常规定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职或转岗,限制了就业选择。它们往往与特定的用人单位或项目相关联,且可能涉及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投资(如培训费用等)。因此,签订这类协议后,应届生可能被视为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从而失去应届生身份。
具有劳动关系性质的其他协议:如聘用协议、劳务协议等,虽然名称不同,但若实质内容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如遵守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定期支付报酬等),也可能被认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从而导致应届生身份丧失。
不一定失去应届生身份的合同
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是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积累经验,并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仍然是在校学生或者尚未正式毕业的毕业生,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完成学业。因此,签订实习协议一般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例如,小王是一名大四学生,为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他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在公司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他仍然是学校的在校学生,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因此他的应届生身份不受影响。
常规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虽然三方协议本身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学校在统计就业率时会将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视为已就业人员。然而,如果三方协议中未包含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类似劳动合同的条款,并且毕业后并未直接按此协议入职(即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则通常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例如,小李毕业后与一家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协议中仅约定了毕业后到该企业报到的意向,并未涉及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等条款。如果小李毕业后并未立即到该企业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选择了其他就业机会或继续深造,那么他的应届生身份可能仍然保留。
特殊情况说明:
当年应届毕业生与择业期应届毕业生的区别:当年应届毕业生指该自然年度毕业的学生,其身份主要依据毕业时间确定,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而择业期应届毕业生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身份可能因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如缴纳社保、档案转移等)而发生变化。
不同领域对应届生身份的认定差异:企业招聘、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等不同领域对应届生身份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例如,部分企业可能只要求当年毕业的学生作为应届生,而大型企业(如国企、央企)或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可能对社保缴纳、档案状态等较为看重。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