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不缴纳社保公积金劳动仲裁应该赔多少钱-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11-01 劳动纠纷

公司不发工资、不缴纳社保公积金,劳动仲裁可主张的赔偿及补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结论及分析如下: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定义: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如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100%,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

2.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主张以下权利:

  • 补缴社会保险: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补缴基数按劳动者实际工资确定,若实际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 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同上)。
  • 社保待遇损失赔偿: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费无法报销、工伤无法认定等),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需举证损失金额)。

3. 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赔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均需补缴,比例一般为5%-12%,具体由当地政策确定)。

  • 注意:住房公积金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劳动者需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4. 劳动仲裁可主张的总额计算示例

假设劳动者工作3年,月工资1万元,用人单位未发工资3个月、未缴社保公积金:

  • 经济补偿金:3年×1万元=3万元;
  • 拖欠工资:3个月×1万元=3万元;
  • 社保补缴:单位需补缴3年社保(具体金额由社保部门核算);
  • 公积金补缴:单位需补缴3年公积金(具体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核算)。

行动建议:

  1.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催告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的书面记录等);
  2. 向用人单位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社保补缴(公积金需另行投诉)。

提示: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尽快启动程序。若需进一步计算具体赔偿金额或起草法律文书,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