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主要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首先,从法规的制定背景和目的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了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这一规定详细阐述了工资支付的项目、形式、时间等关键要素,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责任,以及违反规定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具体的管理和监督方面,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确保用人单位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此外,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行政部门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管理和监督主要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利,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