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固定总价包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外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2025-10-02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约定固定总价包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时,合同外工程价款如何确定”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工程已经竣工且质量合格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这里的“参照合同约定”主要指的是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部分,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确定工程价款的基准。

对于合同外的工程价款,其确定方式通常也会遵循类似的逻辑,即尽可能参照实际履行情况或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具体来说:

  1. 参照实际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外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明确的施工记录、变更通知或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等,那么这些实际履行情况将成为确定合同外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往往会根据这些实际履行情况来合理推断并确定合同外的工程价款。

  2. 双方协商:在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合同外的工程价款。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成本、市场行情、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以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款协议。

  3. 司法鉴定或评估: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外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评估机构对合同外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或评估。这些机构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出具专业的鉴定或评估报告,为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外工程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或增加,那么发包人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如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外工程价款的增加,那么承包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当约定固定总价包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时,合同外工程价款的确定应尽可能参照实际履行情况、双方协商结果或司法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当事人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