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当年做过职业病体检离职时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进行过职业病体检,但当时并未发现患有职业病,而在离职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您仍然有可能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这些特定条件包括: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且希望申请工伤认定,您需要在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您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条件,或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并需要享受相关待遇,您的待遇计发将依据以下原则:
此外,如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您从业期间依法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职业病的范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您可以参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来了解具体的职业病种类。如果您被诊断为职业病,并且符合上述条件,我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