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五个人能否支取六人共同继承的存款,需结合继承程序完成情况、银行取款规则及全体继承人意愿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情形处理:
若继承程序未完成(未取得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银行通常拒绝五人支取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30条及《商业银行操作规程》,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需凭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办理支取。若六人未完成继承权确认(如未公证或未诉讼),银行无权判定五人是否为唯一合法继承人,为避免纠纷,会要求全体继承人共同办理或提供完整继承文件。
若继承程序已完成且五人已取得全部继承权,可凭合法文件支取
若六人通过公证或诉讼明确继承份额(如五人继承全部存款,另一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五人可持公证书/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按银行要求办理支取。此时需注意:
若五人未取得全部继承权但想支取,需另一继承人书面授权
若六人中五人希望支取存款,但另一人未放弃继承权,需取得该人书面同意(如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授权支取委托书》),并办理公证。银行可能要求全体继承人到场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文件,否则可能拒绝办理。
风险提示:
建议:
如有具体案件材料(如公证书、判决书等),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将为您分析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