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是否有效-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9-30 行政纠纷

行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一般是无效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协议中仲裁条款的无效性,旨在保证行政机关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监督,确保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行政协议性质角度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订立的协议。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行政性和公法性的特点。因此,在行政协议中约定仲裁条款,试图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与行政协议的性质和目的不符。行政协议的争议解决应当遵循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法律的监督和制约。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一般情况下行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时,行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可能有效。然而,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见,且需要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际条约作为依据。

法律建议

  1. 在签订行政协议时:应明确协议的性质和目的,避免约定仲裁条款。如果确实需要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2. 如果已经签订了含有仲裁条款的行政协议:且该协议引发了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仲裁条款的无效性及相关法律后果。在律师的指导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在签订行政协议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排除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同时,应积极履行协议义务,确保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举例说明:假设某市政府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一份行政协议,约定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该仲裁条款是无效的。如果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企业应当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争议,而不是依据无效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行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一般是无效的。在签订行政协议时,应明确协议的性质和目的,避免约定无效的仲裁条款。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