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人因病在单位死亡时,其家属应获得的补偿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工伤。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家属可能获得的补偿及详细说明:
一、构成工伤的情况
若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视同工伤。此时,其近亲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以下补偿: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不构成工伤的情况
若工人的死亡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情形,且单位不存在过错,那么单位一般无赔偿责任。但在此情况下,单位可能会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同时,职工家属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未缴纳工伤保险: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所有赔偿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下落不明被认定工亡:若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并被认定为工亡,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并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全部待遇。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仅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人因病在单位死亡后,其家属应获得的补偿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工伤。对于具体情况或疑问,建议家属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