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物流公司自用油对外加油归谁管”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物流公司内部储供油设施的管理以及对外经营活动的监管。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物流公司如果建设有内部储供油设施,这些设施主要是为企业自有的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加油服务,而不得对外开展经营活动。这一点在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中有明确规定,企业建设内部储供油设施应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通过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的验收。
其次,如果物流公司试图以自用名义对外经营成品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要求,相关单位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撬装式加油装置(如果物流公司使用的是这种装置)的监管。
再者,从更广泛的监管角度来看,物流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其内部储供油设施的管理,都受到多个政府部门的共同监管。这些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如果物流公司违反规定对外加油,这些部门都有权进行查处。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物流公司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其内部储供油设施的安全运行,并不得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如果物流公司有对外加油的需求,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综上所述,物流公司自用油对外加油的行为是受到严格监管的,如果违反规定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因此,我建议物流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