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且双方无争议-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交通事故

对于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且双方无争议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一. 法律依据与处理流程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2. 处理流程:

    • 撤离现场:在确认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后,当事人应即行撤离现场,以避免影响交通。
    • 记录信息:双方应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以及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确认。
    • 协商赔偿:撤离现场后,双方应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

二. 实例说明

  • 例如,两辆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轻微碰撞,仅造成车辆损坏,双方驾驶员对事故责任及成因均无异议。此时,双方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协商确定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我建议: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性协商,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