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工程延期 监理费怎么算-秦菁莹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合同纠纷

疫情期间工程延期,监理费的计算应依据监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若无明确约定,则根据不可抗力条款及行业惯例处理。

一. 分析监理合同中的约定

  1. 合同条款的优先性:首先,应仔细查阅监理合同中关于工程延期及监理费计算的具体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监理费的计算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

  2. 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若监理合同中规定,因非监理方原因导致合同延期时,应支付附加工作酬金,则计算公式通常为:

[ \text{附加工作酬金} = \text{延期天数} \times \frac{\text{正常工作酬金}}{\text{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天)}} ]

  • 例如,若合同延期一个月(30天),正常工作酬金为10万元,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为一年(365天),则附加工作酬金为:

    [ 30 \times \frac{100000}{365} \approx 8219 \text{元} ]

二. 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

  1. 不可抗力的定义:疫情期间,根据多地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新冠疫情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不可抗力下的监理费处理: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如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规定,不可抗力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无法向业主索赔,除非另有约定。则在此情况下,监理方可能无法主张超期监理费。但需注意,这并非绝对,具体还需结合合同条款及当地法律法规判断。

三. 行业惯例与协商解决

  1. 行业惯例:在实际操作中,若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延期监理费的计算方法,双方可参照行业惯例进行协商。通常,因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的延期,监理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费用补偿。

  2. 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就监理费问题达成一致,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在协商过程中,可充分考虑延期的具体原因、监理工作的实际投入等因素。

我的观点:疫情期间工程延期监理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监理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情况以及行业惯例。建议监理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则可参照行业惯例与业主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