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能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减少工程款支付-翟晓静律师|法行宝
2025-09-20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发包方能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减少工程款支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承包方的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这种不符合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发包方在特定情况下是有权要求减少支付工程款的。具体来说,当承包方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以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发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这一权利的基础在于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的具体条款。根据这些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包人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时,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是应予支持的。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发包方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确保自身没有过错。例如,如果发包方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或者提供、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又或者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那么发包方是需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地要求减少支付工程款。

综上所述,发包方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是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同时承包方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减少支付工程款的。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且发包方自身不能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