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退休前工人岗需要满足5年是以合同为准还是报备时间为准”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及退休年龄和条件的确定。根据我了解到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广东省劳动厅和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转发的相关通知,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可以为您做出如下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的。这意味着,不论女职工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都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这一规定确保了岗位认定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接下来,针对您提到的“退休前工人岗需要满足5年”的条件,这实际上是指女职工在工人岗位上需要工作一定年限才能按照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即50周岁)办理退休。而这里的“5年”或具体年限的认定,并非单纯以报备时间为准,而是需要结合劳动合同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
具体来说,如果女职工在劳动合同中被明确为工人岗位,并且在该岗位上实际工作了一定年限(如您提到的5年,但具体年限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而异,需参照当地具体规定),那么在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照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此外,我还想强调的是,退休审批手续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办理的,而养老保险待遇则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因此,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除了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退休审批表,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退休前工人岗需要满足的年限是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以及实际工作情况为依据的,而非单纯以报备时间为准。如果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