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认可解除通知上的内容,可按照以下要点撰写书面异议:
明确异议主体与对象
开头需写明异议人(您本人或单位)及被异议方(发出解除通知的一方),并注明解除通知的文号、日期等关键信息,确保异议指向明确。例如:
“致XX公司:本人/我司对贵司于2023年X月X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文号:XX)内容不予认可,现提出书面异议。”
逐条反驳解除理由
针对解除通知中列明的理由(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需结合事实与法律逐一反驳:
主张权益与诉求
明确要求对方撤销解除决定,并可提出进一步诉求(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等)。例如:
“要求贵司立即撤销《解除通知书》,恢复我的工作岗位,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至实际返岗日。”
附证据清单与法律依据
在异议书末尾列明所附证据(如合同、通知复印件、沟通记录等),并引用关键法律条文(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8条),增强说服力。
送达与留存证据
通过EMS邮寄(留存邮寄凭证)或当面递交(要求签收),确保异议书有效送达对方。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