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工伤 做伤残鉴定了该找谁赔付-郭永军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劳动纠纷

若属于工伤且已做伤残鉴定,赔付主体主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来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赔付主体的确定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涉及两个主要的赔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具体由谁支付,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以下赔偿项目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 医疗费用与康复费用:涵盖治疗工伤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以及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这些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给予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3. 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4. 伤残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5.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7.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8.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以下赔偿项目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承担因未参加工伤保险而产生的罚款等其他法律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五、行动建议

  1. 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在收到伤残鉴定结果后,应尽快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2.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对于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3. 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分析,您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付对象和赔偿流程,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