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自己不知道又叫重新鉴定违法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专业技术性的过程,其结论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非常重要。如果您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知情,这可能是由于信息传递或通知环节出现了问题,但这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不过,从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您有权了解并获取自己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重新鉴定”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您或用人单位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是有权利申请再次鉴定的。具体来说,您可以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一申请过程是合法的,也是保障您权益的重要途径。
重要的是要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这意味着,一旦经过再次鉴定并得出结论,该结论将具有法律效力,且通常不再接受进一步的鉴定申请。
因此,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
核实信息: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确实未收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这可能是由于通知方式、地址变更等原因导致的。
了解流程:熟悉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流程和规定,包括如何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
及时申请: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且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应尽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鉴定结论通知、申请再次鉴定的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综上所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自己不知道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但您有权了解并获取该结果。如果您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这是合法且保障您权益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