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职时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不审批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具体来说,如果您已经处于试用期,那么您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您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需用人单位的额外审批。
针对您当前的情况,如果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不审批您的离职申请,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沟通:
提交书面离职通知:
申请调解:
申请仲裁:
寻求法律援助: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离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无权无故阻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和薪资结算等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