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赡养老人退税是否可以姐妹一人填一个老人”的问题,我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是一个重要的扣除项目。这里的老人,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的父母都年满60周岁,那么您在填报时是可以填写两位老人的。
然而,关于扣除的具体方式,需要您注意以下几点:
扣除标准:根据现行政策,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分摊方式:如果您和您的姐妹都是非独生子女,并且希望各自填报一位老人进行扣除,那么你们需要协商确定分摊方式。可以是均摊,也可以是约定分摊或老人指定分摊。但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书面协议:如果采取约定分摊或老人指定分摊的方式,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这份协议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报送,但自行留存备查是非常重要的。
填报与扣除:在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您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进行申报。填报时,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分摊方式进行扣除。
综上所述,姐妹之间是可以各自填报一位老人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但需要确保分摊方式合理且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规定标准。同时,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操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