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并非必须写明控制价,但具体是否需要写明,需结合采购方式、法律规定及实际需求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采购方式的角度
-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中,招标文件通常会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即控制价),这是为了防止投标人报价过高,损害采购人利益。然而,询价采购与招标采购在程序上有所不同,询价更侧重于通过比较多个供应商的报价来选择最优者,而非通过严格的招标流程。因此,询价通知书中是否写明控制价,并非强制要求,但写明控制价可以有助于供应商更准确地报价,提高采购效率。
- 询价采购的特殊性:询价采购通常适用于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控制价可能不是必需的,因为市场价格相对透明,供应商报价差异不会太大。但如果采购项目涉及复杂技术或定制化需求,写明控制价可能有助于引导供应商合理报价。
2.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
- 法律法规的普遍要求: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询价通知书必须写明控制价。询价采购主要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这些法规主要规范了询价采购的程序、供应商资格要求、评审方法等,但并未对控制价的披露作出强制性规定。
- 合同自由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合同双方享有合同自由原则,即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约定合同条款。因此,如果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就控制价达成一致,并写入询价通知书或后续合同中,这是完全合法的。
3. 从实际需求的角度
- 提高采购效率:写明控制价可以有助于供应商更准确地评估项目成本和风险,从而给出更合理的报价。这有助于减少询价过程中的无效沟通,提高采购效率。
- 防止恶意报价:在某些情况下,供应商可能会为了中标而故意报出极低的价格,然后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变更合同、增加附加条件等方式来弥补损失。写明控制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这种恶意报价行为的发生。
- 保护采购人利益:对于采购人来说,写明控制价可以确保采购项目不会因供应商报价过高而超出预算范围,从而保护采购人的利益。
法律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决定: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市场情况以及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在询价通知书中写明控制价。
- 明确合同条款:如果决定写明控制价,应在询价通知书或后续合同中明确控制价的计算方式、调整机制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无论是否写明控制价,采购人都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询价采购活动,确保所有供应商都能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