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得了职业病劝退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这一条款,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属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同样,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也受到这一条款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 分析
保护劳动者权益:职业病往往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等因素导致的,劳动者在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需要工作来维持生计、获取医疗资源等。如果允许用人单位辞退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将使其陷入绝境,违背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宗旨。
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劳动者患职业病有一定的责任。辞退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不仅是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侵害,也违背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 违法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此外,患有职业病的员工还应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职业病导致死亡,还可享受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
四. 建议
我建议,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得了职业病并面临被劝退的情况,应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