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返聘人员多领取绩效奖励不符合哪项规定”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规定。虽然直接的规定可能并未明确提及“返聘人员”,但我们可以从相关政策法规中找到类似的规范原则,并据此进行推断。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来看,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是与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同时,中组部《公务员考核规定》也明确指出,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以及参加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确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对于返聘人员,如果他们并非正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按照类似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进行考核和奖励,那么他们多领取绩效奖励就可能违反了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励原则。具体来说,如果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并未达到享受绩效奖励的标准,但他们却领取了奖励,这就构成了违规。
此外,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来看,规范薪酬、津贴、补贴、奖金的设定和发放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内容。清单中明确列出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的行为表现,如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返聘人员,如果他们多领取了绩效奖励,且这种奖励超出了规定的标准或范围,那么就违反了这些规定。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多领取绩效奖励可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中关于奖励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原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中关于规范薪酬、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规定。因此,在处理返聘人员的绩效奖励问题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确保奖励的发放既合法又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