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停车费没进过业主委员会一般是不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也属于业主共有。对于这些共有部分的停车费收取,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如果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就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此时是不合法的。
2. 从实际操作角度
一般来说,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是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再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的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如果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就收取停车费,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业主的权益。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退还已收取的停车费。
3. 给业主的建议
4. 给物业的建议
总之,物业收停车费没进过业主委员会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房产或物业纠纷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