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抵押权29条提出执行异议。但具体能否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 分析案情
首先,我们明确几个关键信息点:
现在,购房者希望依据抵押权29条提出执行异议。
二. 抵押权29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结合案情分析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四. 我的观点
综上所述,购房者可以依据抵押权29条提出执行异议。但能否成功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还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我建议购房者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认购书》、收据、入住证明以及证明自己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证据等,以便在提出执行异议时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权利。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