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劳动关系仲裁过了时效能否还能让公司补缴社保”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就完全失去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权利。在法律上,补缴社会保险的请求通常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因为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公共利益。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虽然该条款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并未直接提及社会保险争议。根据司法实践,补缴社会保险的请求通常不受此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此义务不因劳动仲裁时效的经过而免除。如果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也支持了补缴社会保险的请求通常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的观点,因为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二、实际操作中的要点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在特定情况下):
注意证据的收集:
综上所述,即使劳动关系仲裁过了时效,您仍然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在特定情况下)等方式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同时,也请您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