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发现过期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罚款金额需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多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并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进行罚款。
-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超市将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罚款将更加严厉,为货值金额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
情节严重的额外处罚:
- 若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等后果,除上述罚款外,还可能被吊销许可证,即超市将失去继续经营相关业务的资格。
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法律责任:
- 若超市能证明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则可免予处罚,但需依法没收不符合标准的食品。
- 若因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导致销售过期食品,则除面临上述罚款外,还可能受到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超市发现过期食品的罚款金额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具体违法情形,如货值金额、是否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等后果,以及超市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来确定的。因此,超市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食品均在保质期内,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