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做货不给钱人也找不到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比较棘手的情况,但不必过于担心,以下是一些建议来帮助您应对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您与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您是承揽人,完成了工作但定作人不给钱且找不到人,您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
一、行使留置权
前提条件:
- 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 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操作步骤:
- 在支付期限届满时,若定作人仍未支付报酬,您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 通知定作人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支付报酬及其他应付价款。
- 若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您可以与定作人协议将留置的工作成果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该工作成果,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法律途径
如果留置权无法行使或者效果不佳,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向法院提起诉讼:
- 即便找不到债务人,但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 法院在立案后可能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债务人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缺席判决后,您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财产来清偿债务。
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失踪人所欠的债务,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查询共同偿还或连带偿还责任人:
- 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您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 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您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综上所述,面对“做货不给钱人也找不到”的情况,您可以通过行使留置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以及查询共同偿还或连带偿还责任人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