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兼职人员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兼职员工,由于其工作时间较短、工作形式灵活,且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相对较低,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除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这是基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质而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然而,如果兼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并且这种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保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给兼职人员代缴社保是违法的。因为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本身,而不能是代缴机构或其他单位。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则应当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的名义参保。只有在这两个地点所缴纳的社保才属于合法有效的。
综上所述,公司兼职人员交社保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且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除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但如果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保。同时,公司给兼职人员代缴社保是违法的,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