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争议撤销案件决定书的救济途径”这一问题,首先明确结论: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撤销案件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下是对该结论的详细阐述: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当事人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撤销案件决定书、相关证据、法律依据等,以支持其主张。同时,当事人应当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出庭应诉等,以免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维护。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撤销案件决定书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