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包括奖金和提成,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一般来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包括奖金和提成。双倍工资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以弥补劳动者因未签订合同而可能遭受的损失。而奖金和提成通常是基于劳动者完成特定销售任务或工作业绩等而给予的额外报酬,与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性质不同。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明确约定,将奖金和提成纳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奖金和提成应当被包含在双倍工资中。具体来说:
奖金:若奖金属于固定发放、与劳动者正常工作直接相关的部分,如月度绩效奖金等,在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计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但若奖金具有特殊性质,如年终奖、项目奖金等,且未明确约定计入双倍工资,则一般不计入。
提成:提成作为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若其是基于劳动者稳定、持续的工作业绩而获得,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且在双方约定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计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范畴,则应当纳入计算。但若提成具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如根据企业年度经营效益发放的一次性高额提成等,则可能不适合全部计入双倍工资的计算范围。
计算公式:
法律依据:
因此,在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时,劳动者应当仔细审查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或规章制度,明确奖金和提成的性质及发放方式,并据此判断其是否应计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