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原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隔多年又加入新单位,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独生子女费的承担主体通常与您的退休单位相关,即您退休时所在的单位应当承担这项费用。
分析说明:
独生子女费的性质:独生子女费是国家为鼓励独生子女家庭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待遇,通常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和退休状况相关联。
承担主体的确定:
- 一般情况:根据相关政策,独生子女费通常由职工退休时所在的单位承担。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加入新单位后退休,那么这项费用应当由新单位承担。
- 特殊情况:如果原单位在您离职时或离职后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需要继续承担您的独生子女费,并且这一约定或规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原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要具体的约定或规定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费的承担主体和具体标准通常会在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或法规中有所规定。您可以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
建议:
- 查询政策:建议您首先查询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了解独生子女费的承担主体和具体标准。
- 与单位沟通:如果您对新单位是否应承担独生子女费存在疑问,可以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费用承担情况。
- 保留证据:如果您认为原单位或新单位在独生子女费问题上存在争议,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退休证明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费的承担主体通常是您退休时所在的单位。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