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合格辞退离职证明写主动还是被动-张时阳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不合格辞退,离职证明应当写明是被动离职。下面我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一、核心要点理解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在离职证明上应当注明是“被动离职”或“被辞退”,而不是“主动离职”。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属于被动离职。

三、离职证明的内容

离职证明应当如实反映劳动者的离职情况,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对于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的劳动者,离职证明上应当明确注明“因试用期不合格,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类似的表述,以体现劳动者的离职是被动的。

四、实际操作建议

  1. 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离职证明上错误地写成了“主动离职”,建议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更正为“被动离职”或“被辞退”。
  2. 保留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更正,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劳动合同等,以备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
  3. 法律咨询:如果因此产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综上所述,试用期不合格辞退的离职证明应当写明是被动离职。如果离职证明上的表述有误,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