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合格辞退,离职证明应当写明是被动离职。下面我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一、核心要点理解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在离职证明上应当注明是“被动离职”或“被辞退”,而不是“主动离职”。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属于被动离职。
三、离职证明的内容
离职证明应当如实反映劳动者的离职情况,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对于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的劳动者,离职证明上应当明确注明“因试用期不合格,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类似的表述,以体现劳动者的离职是被动的。
四、实际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试用期不合格辞退的离职证明应当写明是被动离职。如果离职证明上的表述有误,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