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并不一定要等到发薪日才能发工资。
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后即可离职。工资应在离职时按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结算支付。例如,如果员工本月工作了15天,月薪为5000元,那么应得工资为5000元除以30天再乘以15天,即2500元。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当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按照原本既定的工资发放日来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在工资日发放工资,这种做法是可行的。
但如果用人单位既没有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还故意拖延到工资日之后才发放工资,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了。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和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试用期离职的工资发放并不一定要等到发薪日,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结算。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