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都知道的事情,并不必然排除职务侵占的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这一罪名的构成并不取决于其他股东是否知情,而是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表现。
若股东参与公司管理,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即使其他股东知情,该股东仍然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职务侵占的核心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占,与其他股东是否知情无关。例如,某公司股东小许参与公司管理,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便其他股东知情,小许的行为仍然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若股东未参与公司具体管理运营,仅是从其他股东那里了解到侵占情况:这种情况下,该股东可能只是知情人,而非犯罪主体。因为该股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占,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例如,某公司股东小李未参与公司具体运营,只是从小许处得知侵占情况,小李便只是知情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综上所述,其他股东都知道的事情并不必然排除职务侵占的构成。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