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离职人个人拿走档案是不合法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保管与管理,属于机密资料,其管理和传递有着严格的法律和程序要求。离职时,员工必须遵循单位规定的合法流程进行档案转移,而不能擅自从用人单位携带档案。擅自带走档案将被视为侵权行为,单位有权追回,并且如果因此导致档案遗失、损害或者泄漏,会对日后人事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产生不利影响,员工还可能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单位在员工离职后,按照规定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等合法方式,将档案转送至员工指定的能管理档案的地方,如新工作单位、户籍地的人才市场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如果单位存在违规交付档案的行为,员工应及时与其沟通并要求改正;若单位拒绝改正,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并依法处理。
因此,公司要求离职人个人拿走档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按照合法程序处理档案转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