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得了耐药性结核病被公司解雇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因耐药性结核病被公司解雇,那么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如果您工作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么按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那么公司应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您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由于病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且公司因此解雇您,那么公司除了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发给您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您的病情被认定为重病或绝症,那么医疗补助费还会有相应的增加。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患病期间被公司违法解雇,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您对公司的赔偿方案不满意,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