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以随意调阅个人档案。根据相关规定,如皖人社秘〔2014〕53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2021(112)号文件,对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查阅有严格的规定。
首先,只有特定的单位,如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因工作需要才可以查阅人事档案。并且,查阅人必须为两名中共党员,同时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才能进行查阅。
其次,对于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如果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也必须经过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审核同意。同样,查阅人也需要满足为两名中共党员,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的条件。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个人都不得查阅自己、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这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档案的机密性。
综上所述,单位不能随意调阅个人档案,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果您有关于个人档案查阅的疑问或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