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确定与哪个单位成立劳动关系是一个关键问题。以下是针对您提出的“劳务派遣12年究竟和哪个单位成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即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之间则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劳务关系或工作派遣关系。
详细分析:
劳务派遣关系的本质:
-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其中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管理和指挥,但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关系:
-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或工作派遣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直接调整和保护。
劳务派遣期限与劳动关系:
- 无论劳务派遣的期限有多长(如您所提到的12年),劳动者始终与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期限的长短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存在。
综上所述,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之间则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您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