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与谁形成劳动关系-罗一粟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关系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从这一法律条款可以明确看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如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护等。而用工单位则是实际使用劳动者劳动力的单位,它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举个例子,小张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派遣到B企业工作。在这个案例中,A劳务派遣公司就是用人单位,与小张形成劳动关系;B企业是用工单位,小张在B企业工作,但与B企业没有劳动关系。

实际履行角度

在实际的劳务派遣运作中,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而用工单位则负责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和指挥等工作。虽然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劳动报酬的支付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也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

比如,小李通过C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到D工厂工作。C劳务派遣公司每月按时给小李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当小李在工作中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D工厂会将情况反馈给C劳务派遣公司,由C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小李协商处理,如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这进一步说明了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风险承担角度

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如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劳动者通常是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权利。因为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用工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这并不改变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本质。

例如,小王被E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F公司工作,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事故。小王可以要求E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如果E劳务派遣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小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如果你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遇到任何劳动纠纷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