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人薪局1984第11号现行有效吗-陈澄宇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劳动纠纷

劳人薪局1984第11号文件,即《劳动人事部工资局关于国家职工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目前是现行有效的。该文件于1984年4月10日颁布并执行,根据可参考的信息来源,其截至2025年仍然有效。

该文件主要规定了国家职工在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的工资处理问题,具体为:国家职工在被收容审查期间,按本人原工资的75%发给生活费;审查后,若构不成刑事犯罪以及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补发工资;若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则不再补发工资。

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有相关后续文件(如人事部关于惩戒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人核函〔1990〕5号)对特定情况下的工资处理作了进一步规定。例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羁押期间,其所在单位应从逮捕之日起停发工资,不得参照劳人薪局〔1984〕11号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因此,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综合考虑相关文件的规定,以确保准确理解和应用。如果您有具体的情境或问题,需要更详细的解答或建议,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