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三个月未交社保,若实习生非全日制在校生且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公司行为不合法。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实习生的身份与劳动关系:
- 若实习生为全日制在校学生,通常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此时实习生与学校存在教育关系,与实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实习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 若实习生为非全日制在校生(如已毕业或成人继续教育学生)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如固定工作时间、固定薪酬等),则公司应当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若实习生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公司未在实习期内为其缴纳社保,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实习期的特殊性:
- 实习期虽然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但若实习生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其权益应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包括社保缴纳。
建议与措施:
- 若实习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
- 若沟通无果,实习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 若实习生与公司之间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实习生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实习期三个月未交社保是否合法,需根据实习生的身份及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来判断。若实习生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则公司应当为其缴纳社保,未缴纳则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