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原因在于,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同时违反了合同法规范和侵权法规范,具备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要件,从而导致两种责任同时产生。具体分析如下:
一. 竞合情形
- 行为人实施了一个行为:这个行为既构成了违约,也构成了侵权。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导致买方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既违反了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也侵犯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 有偿合同关系中的常见性: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通常发生在有偿合同关系中,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行为人可能因为同一行为同时违反合同义务和侵权法律规定。
二. 竞合的处理原则
- 禁止实现双项请求权:即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请求权进行诉讼,不能同时要求承担双重民事责任。这一原则是为了避免对行为人造成过重的负担,也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 当事人有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责任方式进行诉讼的权利。
三. 竞合的实际审理要点
- 起诉时选择请求权:原告在起诉时,可以根据被告的行为性质和自己的损失情况,选择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
- 开庭前可以变更请求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原告在一审开庭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选择另一种责任方式。
- 举证责任及范围随请求权变化:原告需要根据选择的请求权,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法律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其根源在于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同时触犯了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处理这类竞合案件时,应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