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签劳动合同仲裁都赔付哪些费用-冉林花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劳动纠纷

老板不签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以下费用赔付:

  1. 双倍工资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周期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基数包括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2. 经济补偿金:

    • 若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等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 用人单位还需为劳动者补缴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4. 其他损失赔偿:

    • 若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劳动者其他权益损害(如无法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加班工资未足额支付等),劳动者可在仲裁中主张相应的赔偿,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和相关证据确定。

综上所述,老板不签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损失赔偿。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起始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支持。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