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三个月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后,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工作了三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其次,关于工资支付问题,《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签订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支付。您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三个月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