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销售没业绩离职是有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在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完成销售业绩,只要他们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公司都应当在员工离职时结清其全部工资。
具体来说,如果健身房的销售员工因没业绩而离职,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报酬,与销售业绩无直接关联,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销售提成等),否则公司不能因员工未达成销售业绩而扣减其基本工资。
因此,如果健身房销售员工离职时公司未结清其工资,员工有权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