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能要求厂里按特定基数交社保,因为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来确定的,这是法定标准,不得经双方协商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既是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单位不按实际工资额比例缴纳社保费,而是按最低基数缴纳,这实际上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
具体来说,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因此,单位若擅自按最低参保基数投保,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更是违法的。
如果员工发现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情况,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张权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查明欠缴事实,并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缴纳、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等,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以及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总之,员工不能要求厂里按特定基数交社保,但有权要求单位按法律规定足额缴纳社保费。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主张权益并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