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辞职报告后是否可以请年假,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公司的具体规定以及您已经工作的时间和应享的年休假天数。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而辞职时,对于当年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即使您提交了辞职报告,只要您当年还有未休的年休假,且已经连续工作1年以上,您就有权要求休这些年假或者获得相应的工资补偿。
具体操作上,您可以先查看公司的员工手册或者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关于年休假和离职的具体规定。如果公司允许在提交辞职报告后继续休年假,那么您可以按照公司流程申请休假。如果公司不允许,或者您希望获得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那么您可以在离职时与公司协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提交辞职报告前,先与公司明确年休假的处理方式,以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要确保自己的离职手续齐全,以免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