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因病无法工作自己辞职补偿多少”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通常情况下,员工因病主动辞职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因为辞职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非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所以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一般条件。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辞职,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非因工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也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依此类推。
因此,员工因病无法工作自己辞职的补偿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普通情况下的主动辞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或医疗期满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那么员工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详细咨询并说明具体情况,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