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工资符合劳动法吗-邵梦晴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不给工资不符合劳动法。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试用期不给工资明确违反了法律。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也进一步明确了试用期工资的标准。
  2. 法律后果与维权途径: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 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追讨应得的工资。

综上所述,试用期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